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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界动态
旅游管理部门对旅游景区导览的要求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:
导览标识系统规划:旅游景区导览标识系统规划应全面分析景区的发展与现状、优势与制约因素,并提出规划的主题形象和发展战略。规划应明确导览标识设计的方向、特色与主要内容,并提出导览标识要素结构、空间布局的原则和办法。
导览标识系统设计:设计要求导览标识必须达到其完整的功能性,面貌完整、文字及图案内容清晰、直观;品质、韵味高尚,造型、风格适当,并突出生态性、文化性、艺术性、多样性和功用性。
导览标识系统内容:旅游景区标识系统包括导游全景图、景物(景点介绍牌)、道路导向指示牌、警示关怀牌以及服务设施名称标识等元素。
解说系统:应提供说明类标志、音像制品、印刷品、人员讲解、电子讲解等多种解说方式,并明示获取途径。解说内容应科学、准确、有深度,景区特色鲜明,具有科普及宣传教育功能。
游览设施:包括游客中心、导览系统、游览线路与游览交通工具、卫生与休息设施等,都应符合一定的标准和要求,以确保游客的安全和舒适。
旅游交通:旅游景区的外部交通应可进入性好,有快速交通方式到达景区所在地;通往景区道路应平坦、通畅,指路标志等道路附属设施完备。
智慧旅游:旅游景区应提供智慧服务,包括宽带网络、官方网站、信息发布设施设备、自助导览服务等,以满足景区服务和运营需要。
旅游安全:景区应有必要的安全设施及制度,经过安全风险评估,满足安全条件。
环境保护:景区应有必要的环境保护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。
门票与收费:景区应在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、另行收费项目的价格及团体收费价格。景区提高门票价格应当提前六个月公布。
这些要求旨在提升景区服务质量和水平,确保游客的游览体验,同时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。